关于调整天麻1707电子合同预付款额度和最大涨(跌)限幅的通知 各交易商: 根据《北川维斯特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商品现货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暂行)和《北川维斯特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商品现货交易管理办法》(暂行)中的相关条款规定,由于天麻1707电子合同于2017年3月28日、29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出现同方向单边市(涨停板),为了更好的控制交易风险,我市场已于2017年3月29日结算时将天麻1707电子合同预付款额度调高到30%,同时将3月30日最大涨(跌)限幅调高到10%。3月30日自动实施调整后的预付款额度和最大涨(跌)限幅。
请广大交易商合理安排资金,注意控制交易风险。
特此通知。
北川维斯特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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