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存在一些交易场所通过开展非法或变相期货活动行骗的行为,特别是以白银、原油、邮币卡等为交易标的的交易平台,给投资人带来极大损失。苏州市金融办提醒广大市民及投资者,远离非法违规交易场所,远离非法或变相期货交易。
根据目前交易场所的监管要求,地方交易场所原则上不得通过发展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开展经营活动,确有必要的,应当分别经该交易场所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及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工商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目前,我省未批准过外省交易场所的会员、代理商、授权服务机构在江苏开展业务。也就是说,目前在苏州以白银、原油、邮币卡、字画、珠宝等为标的运行的交易场所及会员单位均未获得合法身份,应引起投资者的高度关注。
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及其会员单位、代理商、居间商欺骗形式多样,目前主要有: 一是挂羊头,卖狗肉。有的交易场所打着互联网金融的旗号,利用交易软件,违规设立交易平台,采取放大倍数的杠杆交易、强行平仓等机制,吸引投资者从事变相期货交易。这些交易场所有些是身份非法;有些身份合法,但开展的业务、交易方式及交易品种未经批准,是业务非法。例如以白银、原油等大宗商品为交易标的,引用国际市场行情,采用现货连续(延期)交易,允许投资者通过每日支付一定费用将交割期限无限延后,并可以通过平仓离场免去交割,交易对象实际上是抽象出的符号和合约,实践中基本无交割,违反了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要求。甚至还存在会员单位与投资者进行对赌的情形,投资者的亏损即为会员单位盈利,极易导致投资者发生重大损失。 二是金玉其外,陷阱其中。交易场所为推广业务,会聘用大量会员单位、代理商、居间商层层招揽客户,按比例分配收益。这些机构会招募大量的经纪人员,通过互联网、微信、电话进行营销,通过承诺高收益、隐瞒风险等手段诱导缺少投资经验的人员开户交易,并安排所谓的“分析师”、“老师”在微信、QQ上组建“战队”,宣传其投资经验丰富、技术高超,诱导投资者重仓交易,骗取投资者高额的手续费和交易亏损。甚至自设虚假交易系统,虚拟交易,操纵、虚设价格行情,喊“反单”洗劫诈骗投资者。 三是形式多变,不离骗局。一些现货交易场所利用互联网不断推出新型骗局,比如瞄准拥有零碎时间的手机用户,利用投资者“小赌怡情”的心理,开发了微盘交易。所谓微盘交易,就是基于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开发的,以较小的投资金额,对标的商品进行买涨或买跌的投机行为,实质为赌博行为。微盘交易大多以白银、铜、原油现货电子盘为主,也有的交易二元期权、邮币卡、原始股等。目前微盘交易市场鱼龙混杂,乱象丛生,有的微盘交易还涉嫌对赌交易。由于微盘交易属于新型投资方式,相关立法尚未成熟定型,投资者因非法微盘交易行为遭受的损失很难得到有效保护。 苏州市金融办提醒广大市民及投资者,远离违法违规交易场所,远离非法期货交易。最后,再次提醒市民朋友:陌生QQ、微信谨慎加,喊单操作勿轻信,高利诱惑需理性,骗子手段实在多,勿理勿信是上策。
Tips: 1.什么是交易场所?我们所说的交易场所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从事产权交易、文化艺术品交易和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等类型的交易场所。按照交易标的来分,主要包括:(1)权益类(包括产权、股权、债权、文化艺术品权益及金融资产权益等); (2)商品类(包括农产品(000061,股吧)、化工品、贵金属等);(3)其他标准化合约类(包括以有价证券、利率、汇率、碳排放权、排污权等)。违规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品类中远期交易演化为非法期货交易、文化艺术品权益类交易场所现货发售模式、“微盘”交易平台等。 2.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包括《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和“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等情形。认定商品现货市场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应采取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相结合的方式。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就形式要件而言:(1)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2)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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