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浙江、安徽和上海市商务部门负责人于近日在上海共同签署了《推进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将有利于建立紧密合作工作机制,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溢出效应。 《协议》从规则体系共建、创新模式共推、市场监管共治、流通设施互联、市场信息互通和信用体系互认等六个方面加强区域合作,着力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
结合上海、南京率先开展的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和发展综合试点,打破条块分割的政策和体制障碍,加快探索建立统一的区域市场规则体系。共同研究制定适应技术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要求的准入制度,健全市场化退出机制。
加快市场流通技术和模式创新,提高区域市场流通现代化水平。推动电子商务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加速深化长三角区域各领域电子商务创新应用,促进商业转型升级。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整合产业链,融合价值链,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推动传统的实体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为金融、物流和资讯相配套,商品、要素和服务更加融合的“升级版”市场。
推动三省一市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形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区域市场综合监管体系。运用大数据理念和技术,启动建设协同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促进政府行业管理和监管执法信息的归集、交换和共享,推动全程动态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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