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根据商定的支付方式与交货方式,采取即时或在较短时间内进行实物商品交收的一种交易方式。现货交易覆盖面广、品种众多,不受交易对象、交易时间、交易空间等方面制约。 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交易所内集中买卖期货合约的交易活动,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交易方式,对交易对象、交易时间、交易空间等方面有较为严格的限定。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1.交割时间不同
现货交易一般是即时成交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商品的交收活动,买卖双方一旦达成交易,实现商品所有权的让渡,商品的实体即商品本身便随之从出售者手中转移到购买者手中。而未让渡商品所有权的,多以单据对冲而终了。 商品的买卖实际上包含着两种运动,一种是商品作为使用价值的载体而发生的空间运动,称为物流;另一种运动是所有权从让渡者向受让者的转移,称为商流。所以,在现货市场上,商流与物流在时空上基本是统一的。 期货交易从成交到货物收付之间存在着时间差,发生了商流与物流的分离。例如,买卖双方于3月10日达成一笔9月20日交割的铜期货合约,实物交割在9月20日完成,但在3月10日买卖双方就成交了,表现为双方买卖的是标准化的铜期货合约。期货交易成了买卖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期货市场成了买卖期货合约的市场。
2.交易对象不同。
现货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实物商品,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期货不是货,而是关于某种商品的合同。现货交易涵盖了全部实物商品,可以说,有商品就有相应的现货交易,而期货合约所指的标的物则是有限的特定种类的商品,如粮食期货、金属期货等。所以,现货交易的品种远远多于期货交易的品种。
3.依据价格不同。
现货交易中的商品交易,采取即时价格。也就是所见到的价格,为当时可以买到该商品的价格。而各交易市场根据价格机制的不同,又分为区域市场价格、国内市场均价和国际市场报价机制。 期货交易中的商品交易,采取远期价格预判。也就是所见到的价格,为该合约终了日期现货市场可成交的价格预估。所以,无论该期货合约价格如何变动,在合约终了时,该期货价格与当时的现货价格一直。国内期货市场,多采用区域价格、国内市场平均价格的报价机制。 民间流传“现货可以当作期货来交易”,而“期货不能当作现货来交易”的俗语,就是根据不同的价格机制来描述的。
4.交易目的不同。
现货交易的目的是获得或让渡商品的所有权,是满足买卖双方需求的直接手段。现货交易的参与者,可以是商品的终端消费者,可以是采购加工的企业,或者对该种商品认为有价格空间的投资者。 期货交易的目的一般不是为了获得实物商品,套期保值者的目的是通过期货交易转移现货市场的价格风险,往往为大宗存货的企业。而投机者的目的是为了从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中获得风险利润,往往属于资金量较大的投机者或者投资机构。
5.交易的场所与方式不同。
现货交易一般不受交易时间、地点、对象的限制,交易灵活方便,随机性强,可以在任何场所与对手交易。期货交易必须在高度组织化的期货交易所内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目前,场内竞价方式主要有公开喊价和电子化交易,交易者必须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代理交易。
6.结算方式不同。
现货市场的交易机制较为灵活多样,可以全款交割、预付款交易、订金交易等。 期货交易主要采用到期一次性结清的结算方式,同时也有货到付款方式和信用交易中的分期付款方式等。期货交易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交易双方必须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且在交易过程中始终要维持一定的保证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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