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国务院办公厅所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负责人对该若干意见进行了解读。 该若干意见明确了新时期国家级经开区的发展定位、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促进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 第一部分围绕新时期的发展定位、发展方式和管理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第二部分在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方面重点突出了开发区立法、行政管理体制创新和改革等内容。 据《若干意见》提出,国家级经开区要以提质增效升级为核心,协调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努力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要坚持经济与技术并重,特别注重保护知识产权和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协同创新平台,形成产业创新集群。要从人才体系建设、创新投融资体制、提高信息化水平等方面着手,加强产业转型升级的人才、资金、技术保障。 《若干意见》从规范招商引资和完善综合投资环境两个方面对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要求。一方面要加强对招商引资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财税和土地政策;另一方面要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依法依规开办各类要素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 落实《若干意见》商务部重点推进的工作重点: (一)对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分类指导。 (二)探索对国家级经开区实施动态管理。 (三)修订完善《国家级经开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 (四)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外商投资等管理体制改革试点。 (五)稳步推进国家级经开区部分服务业领域开放。 (六)推动国家级经开区“走出去”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区内企业“走出去”。 (七)鼓励国家级经开区跨区域合作,建立国家级经开区产业发展信息平台。 (八)探索建立国际合作创新园,深化经贸领域科技创新国际合作。 (九)推进国家级经开区统计信息系统应用拓展和功能提升。 (十)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绿色园区,开展经贸领域节能环保国际合作,制订和完善工作指南和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国际合作生态园建设。 (十一)制订国家级经开区中长期发展规划、重点产业投资促进规划。 (十二)允许符合条件且确有必要的国家级经开区申报扩区或调整区位。 (十三)发布国家级经开区投资环境建设指南,建立投资环境评价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