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是一个非常庞大而广泛的综合性系统,其中参与的各类投资者成分繁芜复杂,形形色色,我们很难用一个十分精确的语言去描述庄家,只能从各种特定的角度去加以概述与区分。在一般意义程度上,主力可以按照其操作主体的性质、操作的不同阶段和时间跨度周期的长短等来划分,主要为下列几种类型:
操作主体的性质,可以分为:政府主导类庄家、证券投资基金庄家、券商庄家、上市公司庄家、投资机构庄家和超级个体投资者庄家。
①、政府主导类主力:性质类似于常规的平准基金,只是不具备平准基金的公开性、长期性和规模化。往往会在股市极度暴跌导致市场处于最危机的时刻,为了维护国家的金融秩序,引导股市健康发展而出面扮演“救市”的主力角色。像国内证券史上最著名的“333”主力就是这一类别。 ②、证券投资基金主力:指利用公开募集方式或私募方式发行规模资金的巨大优势,操纵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价的证券投资类基金。 ③、券商主力:指利用自身极为丰富的宏观经济研究能力和雄厚的人才及资金优势,操纵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价的综合类证券商。 ④、上市公司主力:指通过各种变通的方式,绕开法律的约束与障碍,利用自身得天独厚的资金和信息优势,操纵和炒作本公司或其它上市公司股票的上市公司。 ⑤、投资机构主力:指利用丰富的操盘能力和巨大的资金优势,常常会联手上市公司,依据完善的信息渠道和市场经验,操纵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价的机构投资者。 ⑥、超级个体投资者主力:指通过丰富的操盘能力和巨大的资金优势,操纵二级市场上市公司股价的个人超级大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