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辽宁省涉嫌违规交易场所“黑名单”(第一批)的通告
按照国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工作部署和我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回头看”工作情况,根据各市对辖内违规交易场所的认定结果,现将我省(大连市除外)涉嫌违规交易场所“黑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布,具体名单为:
1、沈阳亚恒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辽宁盈盛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3、沈阳中金汇银商品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4、沈阳融冠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沈缆金属交易中心(沈阳)有限公司
6、中农新发农产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7、辽宁国泰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8、沈阳银海数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9、沈阳梧桐数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0、沈阳数科数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1、辽宁北方通宝艺术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12、辽宁鸿缘大宗商品交易中心
按照国家要求,在我省(大连市除外)设立的交易场所及其分支机构、会员、代理商等,均须经省政府批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场所均未经省政府批准,投资者若与上述交易场所存在未决纠纷的,应按照交易约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有涉嫌诈骗等经济犯罪行为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社会公众,切实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
特此通告。
辽宁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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