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沿海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沿海”)前身为江阴周庄金属交易所,更名自“江阴周庄金属合约交易中心”,是2011年3月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经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备案通过,在江苏省金融办监管下开展大宗商品现货交易的大型交易中心,同时也是2013年省政府规范清理交易场所时,经过苏政办发〔2013〕74号文件明确批示,予以核心保留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中心之一。
新沿海位于江苏江阴周庄行政事业中心,现有办公场地面积近4000平方米,以及超过9万平方米的交易仓库、大型货物堆场及专属货运码头。经营范围涵盖:从事金属材料、纺织原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现货的电子商务交易;仓储服务;货运配载;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会议会展服务;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增值电信业务(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新沿海物流园区占地160亩(地处江阴芙蓉大道北、张家港河西),一期投资1.5亿元,建有40000平方米的现代化大型室内外货物堆场和1000吨级的内河船运码头。二期投资2.5亿元建设三大中心——交易结算中心、仓储物流中心、商贸服务中心,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流通格局。新沿海通过现货交割申报系统与分布于全国的授权交割仓库相联接,便于投资者选择适当的交割地完成实物交割。
新沿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组织中国境内白银、铝棒、镍等大宗商品的合法生产和经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在线报价、配对,以网上销售、电子购物的方式实现订货和回购交易。
新沿海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江苏银行等多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保证广大投资者的资金安全。2015年上半年,新沿海完成了和在金融办监管下的江苏交易场所登记结算公司的全面对接,至此,新沿海与银行、江苏结算形成三方合作,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受银行与江苏结算双重监管。此合作方式从根本上建立起确保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安全运作的制度,达到控制行业风险、防范道德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稳定的目的。
新沿海实行会员制,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金融机构、从事大宗商品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批发,并具有良好资信的企业法人组成。新沿海为会员和投资者提供的第三方金属场外电子交易平台,创新性的解决了金属现货场外交易存在的缺乏监管、信用交易的弊端。新沿海作为独立第三方,通过行情发布、保证金交易、无负债结算、集中清算等措施,确保了交易各方资金的安全,交易的实现,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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