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蜜本南瓜1709电子合同预付款比例和最大涨(跌)限幅的通知 各交易商: 由于蜜本南瓜1709电子合同于3月21日、22日、23日和24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跌幅(跌幅)超过合同规定涨(跌)限幅的3.5倍以上,为了更好的控制交易风险,根据《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青岛)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即期现货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做出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27日开市前将蜜本南瓜1709电子合同预付款比例调高到40%,最大涨(跌)限幅调高到10%。 如27日收市时不满足《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青岛)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即期现货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则28日电子合同预付款比例和最大涨(跌)限幅恢复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请广大交易商合理安排资金,注意控制交易风险。 特此通知。 山东寿光蔬菜产业集团(青岛)商品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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