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所现货商品业务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指引,致力于推动省内能源商品和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现货商品业务的交易模式和交易规则在遵循现货流通特性的基础上,依法合规打造公平、公正、公开、公信的具有影响力的综合性现货商品交易平台,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新商所以“立足现货交易,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上市交易品种将充分利用省内农副产品和大庆地区石化产品的资源优势,拟上线品种包括:绿色农产品、石油化工类产品、有色金属等。
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简称新商所)作为国家“核、高、基”项目新华08的重要交易支撑板块,于2011年11月11日由大庆市政府、新华(大庆)国际石油资讯中心、广东振戎三方出资成立,注册资本8571万元,经营范围:为商品及原料的现货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平台服务(含各类商品、藏品等);为各类产权、公共资源、资产、非上市公司股权、债权、环境能源、碳排放的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平台服务(各类产权包括文化产权);提供资讯、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服务;燃料油、煤炭、焦炭、橡胶、农产品销售,有色金属、贵金属、黑色金属、金属矿产品、稀土商品销售,玉石、翡翠、机械设备、工艺美术品销售;电子商务;仓库、房屋租赁;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运输代理服务。 2013年7月25日,新商所顺利通过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黑龙江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检查验收相关事宜的复函》(清整联发【2013】14号)审核新华(大庆)商品交易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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