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商品交易中心是顺应时代发展,整合行业规则的时代产物,保利商品交易中心严格按照(国发〔2012〕2号)的文件精神,本着“立足现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38号,37号文的精神合法合规经营。
保利商品交易中心注册资本500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运用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组织中国境内大宗商品的合法生产和经营,联合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平安银行等对资金实行全方位监管,利用电子商务平台,通过互联网直接在线报价、配对,以网上销售、电子购物的方式实现订货和回购交易。交易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等多家银行合作,签署第三方资金存管协议,保证广大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此合作方式为银行资金三方托管,即交易中心将投资者的交易结算资金交由银行等独立第三方存管,交易中心坚持以客户资金安全为第一准则,而由存管银行负责投资者交易清算与资金交收。此合作方式从根本上建立起确保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安全运作的制度,达到控制行业风险、防范道德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金融稳定的目的。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会员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从事大宗商品业务的生产,贸易、金融机构并具有良好资信的企业法人组成。
保利商品交易所为会员和投资者提供的第三方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创新性的解决了商品现货场外交易存在的缺乏监管、信用交易的弊端。交易中心作为独立第三方,通过行情发布、保证金交易、无负债结算、集中清算等措施,确保了交易各方资金的安全,交易的实现,信息的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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